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厂区道路、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厂区道路、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9042FW
1. 招标条件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厂区道路、管网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厂区道路、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丰越工厂厂区内(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499号)。
2.3建设规模:道路约13000平方米,电缆、管网改造等。
2.4计划工期:2019年4月15日开工,2019年8月20日竣工。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招标范围(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不亏损,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
(3)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单位公章。
3.3监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国家或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
3.11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体现全部股东信息)、“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
(8)企业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材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门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4月1日13时30分,地点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11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办公地址:丰越大路499号
联 系 人:许城郡
联系电话:0431-81505678-50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VIP.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