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图书馆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9029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图书馆及附属用房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8〕3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工业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图书馆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计划投资:7763.3463万元人民币。
2.4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层数为五层,无地下室,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混凝土桩基础,建筑面积为33115.87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440.2m2。
2.5 招标范围: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图书馆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的土建、水暖、电气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建设地点:长春市北远达大街3000号,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校园内。
2.7 计划工期:2019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30日。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已列入到省级重点扶持企业名录中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吉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全部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详见人员强制性标准)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的人员信息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1投标人(2016年1月1 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2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连续至少六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为社会保险平台彩色打印件;并提供社会保险官网查询方式(提供内容为登录名、企业密码、代码、个人查询密码等)保证社会保险可查询,需要辅助设备查询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无条件提供(过期提供无效),评标现场查询的所有结果以社保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5各投标人均可就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计算机学院教学楼、材料学院教学楼工程施工和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图书馆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进行投标,但兼投不兼中;按照项目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对前一项目已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进入其后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另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截图;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侧2021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联系人:宫鸿
联系电话:0431-857165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 编: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电 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vip.163.com
网 址:www.jlzqh.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