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木箱包装材料采购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木箱包装材料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LZQH-ZB-2019081HW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木箱包装材料已批准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发布谈判采购公告,选定承包人。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木箱包装材料采购。

2.2采购范围:木箱包装材料,包含顶棚总成封闭木箱、发动机总成封闭木箱、后风窗玻璃总成封闭木箱、后轴带制动器总成框架木箱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3交货期:以订单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有采购产品的制造、供应、售后服务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供应商近年(20161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3.4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

3.5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采购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参与谈判。

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谈判。

3.7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谈判。

3.8本次谈判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谈判均无效。

3.10本项目谈判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报名、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现场踏勘、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谈判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75日至2019712日,每日830时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4.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197191330分,地点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阳

联系电话:0431-8578480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vip.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9年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