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房门供应商选择项目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房门供应商选择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9116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房门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房门供应商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房门供应商选择项目。

2.2招标范围:一汽-大众长春工厂、成都工厂、佛山工厂、青岛工厂及天津工厂所有车间及办公楼电动分节提升门、组合框、PVC快速卷帘门、钢制快速卷帘门、钢制卷帘门、钢制平开门、钢制平开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钢制保温快速分节提升门、卸货平台+门封+锁车工程项目、防火门等。具体规格见清单。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产品、运输、安装及调试全部工作。电动门电气部分施工界限:电动门控制箱(含控制箱)下端配电工程量(含设备、设施、材料等)均由门安装厂家施工。

2.3交货期:收到订单后45日历天内。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5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2.6计划投资额:1640.820866万元(含税),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能够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自身近年(20161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所提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业绩无效。

3.3投标人(包括代理商和制造商)近三年(201611-20181231日)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不亏损(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12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1812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代工生产)的产品,并由制造商提供非OEM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1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4投标人须指定一名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该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负责项目全面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文件的签字权、工程进度协调、现场测绘、制造确认和技术服务等。设备到货、现场安装调试、送电运行、设备验收等重要节点须到现场提供服务。

3.15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和委派到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815日至2019821日,每日8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造商营业执照及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页(须体现全部股东信息),证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信用中国公示系统公示页,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盖鲜章复印件在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参与投标的企业可以将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递交,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资料是否收到。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费的支付可以采取现场现金支付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银行账号:010101201090115749)的方式。

4.3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91113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