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18-2019年道路排水工程—世茂市政环路—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18-2019年道路排水工程—世茂市政环路—世一路(劝农大街-茂二街)、世三路(劝农大街-茂二街)工程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9129F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18-2019年道路排水工程—世茂市政环路已由长莲发改审批[201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世一路(劝农大街-茂二街)、世三路(劝农大街-茂二街)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018-2019年道路排水工程—世茂市政环路—世一路(劝农大街-茂二街)、世三路(劝农大街-茂二街)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世一路(劝农大街-茂二街)道路全长1866.219米,红线宽度28米,新建雨水管线2309.38米(含过道管203米),新建污水管线1805.21米;世三路(劝农大街-茂二街)道路全长2514.85米,红线宽度24米,新建雨水管线2421.13 米,新建污水管线2553.95 米。
2.3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4计划工期:2019年12月15日开工,2020年9月30日竣工。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3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监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国家或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网页截图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投标人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
3.12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派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允许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发生需要更换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更换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莲花山度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王冬梅
电 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
联系电话:0431-8133123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