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一期MEB总装自动化立体库LOC项目物流库及通廊工程、一期厂区新增消防稳压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一期MEB总装自动化立体库LOC项目物流库及通廊工程、一期厂区新增消防稳压系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20005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一期MEB总装自动化立体库LOC项目物流库及通廊工程、一期厂区新增消防稳压系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物流库及通廊工程占地面积:5813.88平方米,建筑面积:5298.40平方米,建筑层数:主体为单层,局部设高位水箱,建筑高度:23.40米,结构形式:钢结构,最大单跨跨度:33.1米;

一期厂区新增消防稳压系统工程占地面积:94.97平方米,建筑面积:158.18平方米,建筑高度:36.50米,结构形式:钢结构,最大单跨跨度7.6米。

2.2 建设地点:广东佛山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4日历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佛山一期MEB总装自动化立体库LOC项目物流库及通廊工程、一期厂区新增消防稳压系统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投资额:2902.176781万元(含税),其中物流库及通廊工程2726.531497万元(含税),一期厂区新增消防稳压系统工程175.645284万元(含税),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71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每年均不亏损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不少于人民币87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

3.7 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4 外埠企业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登记后方可投标。

3.15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20 5 11日至2020 5 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51516:00时截止。(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采取网上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潜在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体现全部股东信息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6809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782752638 电子邮箱:49510183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电子邮箱:1910569839 @qq.com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