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发送站区新建3号库及辅助配套工程(高压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发送站区新建3号库及辅助配套工程(高压配电系统)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22001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1-220174-04-01-148014。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华阳建设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发送站区新建3号库及辅助配套工程(高压配电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发送站区新建3号库及辅助配套工程(高压配电系统)。

2.2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与安顺路、兴顺路交汇的二发送站库区

2.3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工。

2.4 招标范围: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二发送站区新建3号库及辅助配套工程(高压配电系统)施工,包括变电室内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直流屏及电力电缆等采购安装和敷设。本工程为电力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局限于负责办理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的一切备案、审批手续,最终获得用电许可,涉及到相关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投资额:154.1618 万元(含税),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应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年(2019年、2020年)财务每年均不亏损,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 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拒绝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

3.12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3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4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9日至202229日,每日8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盖鲜章复印件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qh87051086@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22513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一汽华阳建设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玉波

联系电话:0431-815085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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