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安装工程监理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安装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22004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安装工程已由长汽开管发〔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安装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安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扫描件有效期为准。

3.3 投标人近年(20199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制【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199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926900分至202293016 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1017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一开标室,并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参加开标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

联系人:宁工

电话:0431-815015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联系人:王闯

电话:0431-8969497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