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六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M-2022-11-16746;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7.3721万元;
5.采购需求:负责完成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情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工 期:2022年12月15日-2023年2月28日;
7.建设地点: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3)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9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10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六楼招标部
方式:由于疫情期间,经办人可将以下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qh87051086@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1)企业营业执照,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
(8)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鲜章)。
售价:竞争性采购文件每套收取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时 间:2022年12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 系 人:才华
联系方式:0431-88907337
名 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联系方式:0431-89694976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项目联系人:孙英男
电 话:0431-89694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