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造价咨询单位选择项目
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造价咨询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造价咨询单位选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LZQH-ZB-2023006FW
2.项目编号:BQZCWT2023-014
3.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造价咨询单位选择项目
4.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结算
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计费依据为《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吉建协【2022】12号文件)],计费基数以最终成果文件为准。
6.项目规模:
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2490㎡,包含新建小学部教学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12471.97平方米,3座配套门卫室(一层),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及园区内配套的附属工程(其中包含:升旗台、景墙、坐椅、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等)。
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二标段总建筑面积30980.66㎡,包含综合楼、初中部建筑面积18743.54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5437.35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3502.75平方米以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297.02平方米。
7.采购需求:
(1)为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2)结算计价清单编制、材料设备市场询价调查,出具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公式、编制说明、询价记录,并负责对复审差异内容进行答疑对卷。
(3)参与造价审核的有关会议,为造价控制提供合理化建议;
(4)严格遵守《工程造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委托人的相关规定;
(5)制定完善的内部校审制度,技术负责人及审核人要对成果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8.项目地点:福源东街以西、广汇路以北、光机路以南。
9.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10.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师有效期内有效),并具有10年以上造价工作经历(按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时间计算),且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
3.3 拟投入人员:人员要求专业配备齐全,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络获取。
3.方式:请潜在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zqh87051086@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采购文件售价:0元。
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长春智慧法务区法务大厦1931室
联系电话:0431-89672813 孙工,姜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6楼
联系方式:0431-89694069 孙英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英男
电 话:0431-89694069
4.监督机构: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967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