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首都警察厅旧址保护修缮项目

伪满首都警察厅旧址保护修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23004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伪满首都警察厅旧址保护修缮项目工程已由吉文物发【2021】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伪满首都警察厅旧址保护修缮项目。 

2.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伪满首都警察厅旧址保护修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2.5计划工期:2023年8月26日开工;2024年5月30日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5353270.7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完成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业绩认定的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以及文物等级证明资料。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文物保护项目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3.6 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官网打印,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返聘合同)。投标人配备的人员如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或者岗位证书,须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7月2608时30分至2023年8月1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5.2】)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长春市公安局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人:才警官

联系电话:0431-889073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8779829

 

9.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