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厂房加固工程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厂房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7589GC
1、招标条件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厂房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厂房加固工程。
2.2招标范围: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厂房加固工程施工,包括主厂房柱子系统、前轴车间、通廊、模具库、大备件库、修锻车间、机修车间等工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地点: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东风大街83号。
2.5计划工期:90个工作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专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两项同类或类似于本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8)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须复印清晰、易于辨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83号
联 系 人:丛新
联系电话:0431-859073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