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新基地室内窗帘项目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新基地室内窗帘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7600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新基地室内窗帘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新基地室内窗帘项目。

2.2项目概况: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NBD总部总占地面积约50万㎡,总建筑面积46.33万㎡。是一个集办公、会议、设计研发、产品试制与评审等综合性的红旗品牌运营基地。本次窗帘招标分为三个层极。一、集团高管区,地点为总部A6-7楼,计2300;二、部门长及公共会议区,计1000㎡,地点为总部A3-5楼、B2-5楼、RD南北楼,会议中心;三、员工区,计20000.地点为总部A区、B区、RD南北楼。

2.3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方式。

2.3.1第一阶段:提供办公区域窗帘布置方案、效果图册等技术建议(具体详见征求技术方案建议文件)。

2.3.2第二阶段:完成窗帘的制作、安装及电器元件的保修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阶段招标文件)。

2.4对未中标的技术方案建议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2.5交货期:2018115日前完成经理办公室的窗帘安装工作。其他区域的窗帘在2018130日前完成安装工作。

2.6交货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新基地(长春市东风大街8899号)。

2.7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窗帘的设计能力、供应能力、售后服务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300 万元。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近年(201411日至今)具有政府机关办公楼或企事业单位(学校除外)办公楼或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的窗帘销售、安装业绩,在报名和第二阶段投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具有公司财务报表,在第二阶段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

5)为保证招标人得到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须在长春市已经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资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征求技术方案建议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21日至20171125日(节假日全天不休息),每日830时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并获取第一阶段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4)投标人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资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征求技术方案建议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技术建议的递交

5.1第一阶段技术建议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24900分,地点为东风大街2259A6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技术建议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赵明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