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2018年度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2018年度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7664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2018年度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2018年度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 包含锅炉房改造项目、MS办公楼改造项目、车间厂房结构安全等改造类项目、办公室结构安全等改造类项目、环保类项目、电气通信改造类项目、水暖设施改造类项目等,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及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长春一汽—大众厂区。

2.4监理工作周期:以工程实际进度要求为准,项目开工前一周进场实施监理,并伴随项目直至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

2.5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1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有三年以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5日至20171229日,每日8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1225日至20171229日,每日8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51400分,地点为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w.jlzqh.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  期: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