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8055H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2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
2.2工程概况:征收规模,征收面积约1432.13万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约268.59万平方米,征收住宅9068户,征收公企138家。征收范围,征收范围涉及4个城区,共计26个地块,其中南关区6块,绿园区8块,宽城区8块,二道区4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包括但不局限于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城市道路规划、城市市政管线单项规划、管线排迁规划、管线综合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维护,且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管线规划的会签工作、相关规划的行政审批工作,以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并同时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证书和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不少于8人,所有人员均须具备城市规划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伊通河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60008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 编: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刘庆野
电 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网 址:www.jlzqh.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