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X40-19、X80-19年型项目及X40EV项目总装车间EOL改造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X40-19、X80-19年型项目及X40EV项目总装车间EOL改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8046HW (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X40-19、X80-19年型项目及X40EV项目总装车间EOL改造 ,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X40-19、X80-19年型项目及X40EV项目总装车间EOL改造 。
2.2项目描述: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X40-19年型将在一、二工厂总装车间投产。根据项目输入,X40-19年型控制单元升级,需对现有EOL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用以满足各控制单元的配置、初始化及故障检测需求。
(2)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X80-19年型将在二工厂总装车间投产。根据项目输入,X80-19年型新增T-BOX控制单元,需对现有EOL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用以满足T-BOX控制单元的配置、初始化及故障检测需求。
(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X40EV车型将在二工厂总装车间投产。根据项目输入,X40EV车型共有14个CAN总线控制单元,需对现有EOL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用以满足各控制单元的配置、初始化及故障检测需求。
2.3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改造项目 |
改造内容 |
1 |
X40-19年型 |
一、二工厂总装车间EOL设备改造 |
在一、二工厂总装车间EOL设备:i-VIEWTM Ultra、i-flex及现有车型程序基础上,增加X40-19年型新增控制器的EOL程序(共5个普通模块,无特殊模块)。 |
二工厂总装车间终检EOL设备新增 |
在二工厂总装车间终检线,新增一套EOL检测设备,包括:检测终端1台,充电基座1台,诊断电缆1条。 |
||
2 |
X80-19年型 |
总装车间EOL设备改造 |
在二工厂总装车间EOL设备:i-VIEWTM Ultra、i-flex及现有车型程序基础上,增加X80-19年型T-BOX控制器的EOL程序(共1个普通模块,2个特殊模块)。 |
3 |
X40EV项目 |
总装车间EOL设备改造 |
在二工厂总装车间EOL设备:i-VIEWTM Ultra、i-flex及现有车型程序基础上,增加X40EV车型新增控制器的EOL程序(共11个普通模块,2个特殊模块)。 |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交 货 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时间节点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交货地点:长春市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近年(2015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所提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经销商及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9时00分,地点吉林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友谊会馆二楼大会议室(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张伟伟
联系电话:0431-8150488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编:130062
联 系 人:王龙
电话:0431-89694069
传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期: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