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车桥厂2018年度保洁服务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车桥厂2018年度保洁服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8088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车桥厂2018年度保洁服务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度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车桥厂2018年度保洁服务

2.2项目概况:1号厂房保洁面积约11584㎡,2号厂房保洁面积约19910㎡,新基地保洁面积约24798㎡。

2.3招标范围:对车桥厂1号厂房、2号厂房新基地的保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限:201841日至20181231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己落实。

2.6质量标准:满足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规定的保洁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近年(20141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洁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7日至2018212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121330分,地点为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学娟

联系电话:0431-8202724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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