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2018年员工班车租赁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2018年员工班车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8100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2018年员工班车租赁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项目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2018年员工班车租赁。

2.2招标范围:租赁45座以上(含45座)大客车8台,每台车辆配备驾驶员一名

2.3车辆年限要求: 购买新车。

2.4 租赁要求:

①投标方承担车辆的保险、养路费、燃油费、车船税、车辆年检费、维修及保养等一切费用,并必须购买客车额定乘员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险额不低于30万。

②为招标方服务的客车需固定在分配后的线路上,并向招标方提供车号、线路等信息以做留存,不允许随意更换车辆及线路。

③提供服务车辆必须保证车况及车内设施完好,如发现存在问题车必须马上进行更换。

④租赁公司配备车辆台数会根据乘车人数、线路变化及服务表现等综合因素随时调整,租赁公司必须给予配合。

⑤以上8台车分别为白班4台、夜班4台。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201841-201812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客运。客运相关保险手续齐全。

3.3 近三年(201511-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14日至2018226,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214日至20182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131300分,地点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119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499

联 系 人:杜贝贝

联系电话:0431-81505678- 50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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