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验室送排风系统采购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验室送排风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8224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验室送排风系统已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试验室送排风系统采购。

2.2项目概述:(1)发动机事业部开发一部发动机试验室3#5#10#23#共计4个试验室的现有送排风系统均为夏季取室外空气、冬季取室内空气进行换气,送、排风量都无法自动调节控制,且原有试验间设有泄爆口,无法实现密闭试验,导致试验室内环境温度、压力无法控制。改造目的:解决以上试验室内环境温度、压力无法控制的问题,并有效降低发动机室内负压。满足国六法规WHTC循环要求(25+/-5℃)。投标人负责系统总体设计、控制软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即交钥匙工程。

2)工作条件:室外温度:-35℃~35℃,全天候使用。电源供给:380V±10%220V±10%50±1HZ。冷冻水:闭式系统,712℃,进出水压差0.4bar1bar。空间尺寸:投标人需要现场实地测量为准。排烟:试验室试验时存在约7000m3/h的排烟量。

3)试验范围:保证试验间内温度在25±2℃、压力在-30-50Pa自动稳定控制。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组合式空调机组

4

2

控制系统

4

3

相关的附件及配套件

4

4

一年用随机备件和易损件

4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商用车开发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应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

3)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4)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示的相关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5)空调机组应按照国家专业标准,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制造厂家应符合ISO9001 ISO14001质量标准,投标设备制冷盘管需通过美国制冷协会AHRI认证,投标产品必需通过欧标(EUROVENT)认证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相关证书应附带在投标文件中。

6)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2008)技术标准的要求。

7)制造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511-至今)的业绩清单,同时要求设备制造商具有对所提供系统五年以上的制造经验,投标设备应具有良好的使用信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须在中国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9)须具有自控系统集成和软件编程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即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10)投标产品须为制造商自身生产,不允许OEM(代工生产)的产品,并提供非OEM证明文件(由产品制造商出具非OEM的说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

3)须在中国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4)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511-至今)自身完成的业绩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条款的规定。

3.3投标人至少提供两个(2012年后)冬季气温-15℃至-25℃地区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并提供该系统及设备的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明,并出具联系方式及反馈意见。且投标人需提供相同类型的产品在本地区可供考察的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11日至2018417日,每日830时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如下资料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5)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EUROVENTAHRI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411日至2018417日,每日8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41330 分,地点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联 系 人:夏中文

联系电话:0431-820272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刘庆野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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