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变速箱分公司新制总成器具项目采购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变速箱分公司新制总成器具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7504HW

1、招标条件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变速箱分公司新制总成器具项目采购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变速箱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变速箱分公司新制总成器具项目采购。

2.2招标范围:

器具名称

数量

轻型箱总成器具

50

12TA变速箱总成器具

300

12TA变速箱总成器具-带缓速器专用

50

总成器具-1700210BM01

10

轻微变速箱器具

30

重型变速箱器具(9-12档)

100

变速箱匹配缓速器器具(10-12档)

20

合计

56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费、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

2.6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变速箱分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近两年(201511日至今)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报名和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通行的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TS16949;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3.2投标人服务反应及时,必须能随时应对需方设计变更的时间节点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21日至20179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921日至20179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171330分,地点为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变速箱分公司

联 系 人:杜志鹏

联系电话:0431-859068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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