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开发院重要部位接待和技防监控室值班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开发院重要部位接待和技防监控室值班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8315HW

1、招标条件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开发院重要部位接待和技防监控室值班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项目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开发院重要部位接待和技防监控室值班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2.2招标范围:商用车开发院4处重要部位,无接待员,存在泄密隐患,需要增派5人值班;技防监控室无人值班,存在保卫工作隐患,需要增加6名值班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4服务周期:6个月(201871日至20181231日)。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投标人须有投标项目的业务承包服务能力、能满足招标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不少于3年(成立日期应在201551日之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投标时提供201511-20171231日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近年(201511日至今)应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3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4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16日至20185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516日至20185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681330分,地点: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学娟

联系电话:0431-8202724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8年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