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食堂业务外包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食堂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8521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食堂业务外包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食堂业务外包。
2.2招标范围:为招标方的员工和到招标方联系工作并经招标方同意在该食堂就餐的外单位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计划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期结束,经招标人考核满意后,招标人可以选择续签。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餐饮经营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国家或政府专门机构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须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成熟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管理机制。
3.3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例一年以上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经验(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4提供至少2名中级厨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经验证明资料复印件、厨师相关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
4.2参与投标的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4日14时00分,地点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
联 系 人:王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8609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