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农安试车场噪声试验路新建项目施工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农安试车场噪声试验路新建项目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JLZQH-ZB-2018718GC2

1、招标条件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农安试车场噪声试验路新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农安试车场噪声试验路新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农安试车场噪声试验路新建项目施工。

2.2工程概况:

1)新建噪声路,包括加速段、测试区及调头广场等。

2)增加排水沟及排水管。

3)增加两个插座箱供噪声路用电设备的供电。

2.3招标范围: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农安试车场噪声试验路新建项目施工,新建噪声路,包括加速段、测试区及调头广场等,增加排水沟及排水管,加两个插座箱供噪声路用电设备的供电。注:具体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农安试车场内。

2.5计划工期:2019520--2019920,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124天。

2.6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声学、测量道路车辆及其轮胎噪声用试验路面的规定》等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201311日至今)具有新建类似噪声路或高速公路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新建类似噪声路或高速公路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投标人提报的业绩,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为虚假业绩,招标人将依法严格处理。

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该证明须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出具的)。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派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允许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发生需要更换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更换手续。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22日至2018112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页,证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信用中国公示系统公示页,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8)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所有内容必须完整、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以认可。

 注:上述相关报名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严格按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和装订,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1122日至2018112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1209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风大街2259

联 系 人:徐艺嘉

联系电话: 0431-820272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刘庆野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89694069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8年1122